Sunday, August 18, 2013

[邱品齊醫師醫學美容真相大公開社群] 縫雙眼皮也會傷眼?

邱品齊
邱品齊 2013年8月18日 21:53
縫雙眼皮也會傷眼?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王聖藜/台北報導】
2013.08.18 02:28 pm
一名孫姓年輕女子在台北市佳醫美容診所作雙眼皮手術,但手術後,李姓醫師將縫眼皮的手術線頭留在孫女的眼皮上,線頭刺傷孫女的右眼角膜成傷,孫女認為李姓醫師手術不當,向法院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告訴,台北地檢署最近將醫師起訴。

雙眼皮手術幾乎是最常施行的美容手術,但過去很少聽聞。孫女第一次提告時,檢察官認為醫療過程並無過失,將李處分不起訴。孫女聲請再議,由高檢署發回重查,檢察官續行偵辦認為,醫師該負法律責任。

這名27歲、長相甜美的年輕女子,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有心朝模特兒界發展的孫姓女子指控,她去年1月到佳醫美容診所找李姓醫師割雙眼皮,醫師為她作完手術後,她右眼一直發癢,去台安醫院求診,又轉院到台北榮總,經榮總醫師將被留在她眼皮上的線頭取出,眼睛才恢復正常。

檢察官傳訊替孫女診治角膜傷口的台北榮總醫師作證。榮總醫師證稱,幫孫女動治療手術前,將她的眼皮翻開,發現上眼瞼內側結膜有藏起的一條線頭,因孫女說做過美容手術,因此合理推論是前次手術留下的縫線,果然取出線頭後,孫女的眼睛很快就好了。榮總開的診斷證明書指出是「眼角膜上皮破損併發角膜水腫及發炎等病變」。

檢察官根據專家證人的證詞,及榮總的診斷證明書,認定為孫女割雙眼皮手術的李姓醫師涉業務過失傷害罪。如判決成罪,李可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一審辯論終結前,李姓醫師可以和告訴人和解。

據指出,作雙眼皮手術的標準動作,李姓醫師本應注意將手術線頭打結,藏於皮下組織內或適時取出,以避免異物傷及眼角膜,卻疏於注意,直接將線頭留在孫女的眼皮上,造成孫女眼角上皮破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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