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後大家要小心買化妝品 就可能買到含藥品的產品 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 生麗違賣美白霜撈1.2億 2011-5-9 〔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 生麗直銷公司負責人黃功仁,涉嫌將列為處方用藥的美白乳膏重新包裝,改名成菁華霜和活膚霜,透過直銷網絡販賣偽藥,五年海撈一.二億元,士林地檢署將黃以違反藥事法提起公訴。 起訴指出,四十九歲黃功仁見市面上A酸、美白霜利潤可觀,九十四至九十八年間,向藥商購買衛生署核可製造的「黃氏雅妍乳膏」,內含屬於醫師處方用藥的「對苯二酚」成分,以及另一款含有「維生素A酸」的藥品「愛潔膚乳膏」。 黃將二種藥膏重新分裝,改頭換面變成「嫩白菁華霜」與「再生活膚霜」,卻未向衛生署申請製造或輸入許可證,變成涉嫌製造偽藥,同時取得不知情的藍姓藥劑師認證,將這兩款偽藥交給下游直銷員,向診所、藥局、會員推薦販售,每瓶賣二千至四千元,五年間賺進一億二千一百多萬元。 檢調去年搜索其桃園市中正路、新北市樹林區倉庫,查扣五千多支尚未裝填的菁華霜、活膚霜空瓶,和八十多瓶成品,偵辦後以藥事法起訴黃功仁。 至於藍姓藥劑師、直銷會員和寄賣的診所,檢調均認定不知道乳霜成分而獲不起訴。 2013-2-3 買合法藥再分裝 生麗無罪定讞 〔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 直銷公司「生麗」負責人黃功仁,前年被控把列為處方用藥的美白乳膏重新包裝,改名菁華霜和活膚霜,透過直銷網絡販賣,遭檢方起訴,法院一、二審都判決黃功仁無罪,全案定讞。 士林地院一審和高院二審判決指出,黃功仁和生麗公司是買進合法藥品再分裝,沒有加工調製,即使分裝後的藥品與原藥名稱不一樣,但藥品本質未改變,也非黃功仁或生麗製造,因此判決無罪。生麗公司表示,感謝司法還其清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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